1、广州积分入户条件:年龄45周岁以下,即为1974年9月30日(含当天)后出生。持有在广州市的《广东省居住证》,且在有效期内。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。申请人在“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”已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,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。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。
2、积分入户分数不够的可以通过提升学历、申请专利、考技工证来加分。一般加分时间需要3个月-12个时间,想明年积分入户的建议现在加分,积分入户的加分项也可以积分入学。
1、年龄在18周岁以上,48周岁以下。
2、身体健康。
3、高中(含中专)以上学历。
4、已在深圳市办理居住证并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(其中工伤保险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)。
5、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。
6、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,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。
1、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包括文化程度、技术能力、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、、纳税、创新创业及职住区域等7项积分指标,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,申请人总积分满60分(可随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进行调整)可申请入户。
2、办理居住证时间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,确定拟给予入户人员名单。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,按照在我市连续办理《广东省居住证》的时间排名。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的,作并列排名处理。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。
3、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、排名规则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以进行调整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