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第十二条的规定: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;
2、交通不便的地区,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,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。
1、临时身份证办理一般当天可以领取,最长不超过3天时间领取到。公民需要带上本人户口簿原件,小一寸照片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申请办理。
2、如果是本人办理的情况下,直接拿上本人的户口到到原来办身份证的所在派出所,交钱开证明,当拿到证明之后,到所在区域的公安局直接进行办理,就可以了。在补办临时身份证的过程中,需要用到本人的照片,可以试用原来的旧照片,也可以当场拍照。
1、居民身份证丢失应该及时带上户口本到户籍部门进行补办。补办的同时相关的户籍部门会有丢失身份证记录的。
2、公民丢失身份证后,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。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,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。